丈夫可以为妻子的监护人吗?

法律顾问 山东-威海 2024-04-19
我的妻子由于事故,目前精神不正常,医生说要再看看情况,进一步观察检测等等。 请问如果她相对长时间处于这种情况,或者真的永久性精神问题,神志不清,我该怎么处理她的财产。 我在法律上查到——如果配偶精神鉴定有问题,第一法定监护人即我。监护人能够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请问我该怎么确定成为监护人,让银行允许我处理我精神不正常的配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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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按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第一顺位就是配偶,所以丈夫可以担任妻子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像你这种情况,不需要什么证明,你可以直接作为其监护人提供监护义务。
2024-04-19 08: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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