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拖欠工程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根据你的陈述你是承包工程一方,与对方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你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同时也有有权要求发包人在拖欠分包人工程款范围内直接向你承担责任。建议收集证据比如施工合同,结算单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2024-01-26 08: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