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怎么办?

经济纠纷 湖南-长沙 2024-01-08
公司五月份的工资一直拖欠不发,到现在12月8日为止,只发到了9月份工资,问了经理和财务未有明确回复,但是有一部分同事已经发了五月,及十月份工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视为歧视行为,现在我是否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结清工资?或者现在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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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如果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以这条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为标准支付。
2024-01-08 08: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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