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买翻墙软件代理售卖获刑,罪名是什么?

刑事辩护 云南-昆明 2024-01-04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张某某以10元每月的价格购买“翻墙软件”代理后,因同一账号可以多人使用,张某某便通过互联网搜索需要使用“翻墙软件”的用户,并使用其3个QQ号和微信号联系用户,以每月15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向23人售卖“翻墙软件”,张某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二维码收款,共获利1255元。构成犯罪吗?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4-01-04 15:38:00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2分钟前手机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2分钟前手机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