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一起喝酒后,其中一同伴被淹死,剩余人员是否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刑事辩护
江西-九江
2022-10-20
A某请客吃饭,我与A某为亲戚(只认识A某),另外三位与A某互为朋友。我感冒未愈,称不喝酒,B某执意倒上,想着A某新婚不久不想让他尴尬,便喝了。席间未劝他人酒,喝下两杯后,就告辞去看望在医院才做完手术的爷爷。第二天接到A某电话,称晚11点左右C某坠河死亡,前晚他们一行喝完,各自家属陪同回家,C某因个人前来赴约,散席后便自行离开了。B某放心不下打电话听说C某自己一人在江边散心,便跟去陪同。后来因为天气也比较炎热,C某称要下水游泳,不知B某有没有阻拦,B某称听见叫了救命,赶紧下水去救,奈何长江太过湍急,夜色朦胧,下水后已经不见人影,便上岸报警。请问其中喝酒的人都会负哪些责任呢?现在死者家属拟了一个赔偿清单,A、B两人分别赔偿7.5万元,其余喝酒之人赔偿1.5万元,请问这是属于意外事故还是有喝酒人的责任,能起诉到我们吗?原本A某是有想赔偿安葬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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