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20年不赡养父母,被父母告上法庭

婚姻家庭 安徽-合肥 2023-03-22
河南焦作,7旬夫妇刘某、浮某向法院起诉,称与儿子刘某滔因盖房发生矛盾,近20年来儿子都不尽赡养义务。刘某滔辩称父母有钱,而且自己有几十万外债,没能力为父母养老。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成年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刘某滔以自己有外债为由不赡养父母,法院对此不予认可。经查明刘某滔从事电焊工作,月收入4400元。法院认为父母年老体弱,刘某滔作为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遂判决刘某滔支付父母以前的医疗费9386.4元,今后每月支付父母生活费640元,并支付当月医疗费各三分之一。
2023-03-22 17:10:39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刚刚百度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刚刚百度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