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将财产赠与小三?妻子起诉追回!

婚姻家庭 江苏-南京 2023-02-13
结婚第九年,浙江的程女士将自己的丈夫起诉至法院,一同成为被告的,还有丈夫的情人王女士,两人有一段近一年的婚外情。程女士要求,王女士返还29万余元,这是属于她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近日,这起赠与合同纠纷的二审判决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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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程女士与顾先生二人为夫妻关系,顾先生与王女士婚外情期间转账共计约46.80万元,王女士向顾先生转账共计约17.35万元。顾先生和程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顾先生之间存在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赠与合同无效,顾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影响程女士权益,程女士有权要求王女士返还。法院判决王女士还程女士29.34万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二人的财产属于夫妻二人共同共有。二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2023-02-13 17: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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