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因此,殴打不满14岁未成年人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即使未成年人有错在先也不能殴打他人。
2023-01-05 09: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