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合同中约定管辖是否有效,法院是否会受理?管辖权异议提出,法院又会怎样处理?
管辖权系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一个“民事法院”进行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又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而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自无庸讨论是否具有管辖权,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
网友咨询:
在一起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曾经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若发生争议,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管辖。乙公司违约后,甲公司向乙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根据买卖合同中的争议管辖条款提起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将该案件移送至呼和浩特市的法院。请问该种情况下,法院将如何处理?
张智铭律师:
关于法院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他应该考量当事人的管辖约定是否明确有效。从本案的材料来看 ,该约定未能明确规定法院管辖。受限呼和浩特市的法院又两级法院,一个是呼和浩特市的基层法院,另一个是呼和浩特市的中级法院。所以这个约定并没有明确约定,所以法院应该驳回乙方的管辖异议。
彭天娇律师:
关于这种情况,合同标的额明确,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所约定是并没有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等。所以管辖异议要去转移到呼和浩特市的做法是 可以的,像这种情况下,该法院有可能会将案件进行移交,移交给呼和浩特市的法院。
周少华律师:
根据合同的约定,有管辖权的应该是呼市法院,但是呼和浩特市法院肯定是中级法院,按理说是没有管辖权的,所以约定式无效的。还有一点是,如果呼和浩特市并非是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与合同有关的地方,此管辖权约定是无效的。所以我认为,管辖权异议应该会驳回。
明灵玲律师:
北京市平谷区法院收到这个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后,应该当然认真进行书面审理,必要时应该着急双方进行听证。如果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那么北京市平谷区的法院应当将案件进行移交呼市法院。如果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在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李云华律师:
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那么这种协议管辖如果不违反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话,法院查明协议管辖的条款的话会移送的双方约定的法院,如果对法院的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最终以上诉法院裁定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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