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限高杆这人受伤设置者有没有责任
我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3.6.1条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m。这里的净高是指,限高杆的最低处与地面的距离。从视频中看,这条公路最少为二级公路,净高应为5m。如果是5M净高,小孩是不会撞上限高架的。另外,限高架的设立必须经交通部门批准才能设立。但是在我国许多地方,私自架设限高杆、违规架设限高杆的现象,屡禁不止!
网友认为:
都是这样的规定。但有些老的桥隧与新修公路尤其是县乡镇公路衔接的时候,为了省钱,就违规设置限高杆了之。违规设置了限高杆之后,本应在前面一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它也没有设置。
我个人认为限高杆的设定应该是保护桥梁和隧道的安全而设定的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前方的桥梁隧道的高度,除了这些我认为都是违法的。谈责任,所有的人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就是车的问题,车厂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在车顶上开个窗呢,有什么用,就是为了把头探出去撞?没有车窗就不存在你说的这个责任那个责任。
这种路没有必要设置限高杆,一般设置限高杆的都是路比较窄的,都是限制大车的,像新闻上这个路四车道还限高,而且还是限的两米,我们这里限高起码三米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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