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怎么看待对花都摘杨桃老人摔死案
法不责众”,“法不罚老,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的一些观念,使一些人无视法律的尊严,因而使道德沦丧,碰磁的,医闹的,中国式过马路的……层出不穷。严肃法律法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园,不论园方有无警示,几十岁的人爬树摔死,只能是叫自找死,不可活,家人索赔叫讹诈,法院判赔叫纵容。
网友认为:
特赞成你的观点,法院判赔就是纵容。不管树上结的果实,公园内的一花,一草,一木是给游人观赏的。任何人都不能破坏,何况你那么年纪了,还攀爬树木摘果,一点公德没有。后代也没教育好,还好意思索赔。
还有网友提问他们小区里也种了好多果树,街道也种有芒果,若果每天都有人去摘果子,别说跌死人,就算跌伤了,物业和街道都得破产。为了那几块钱一斤的果子伤了自己没了性命更没了人品值得吗。
对于不自觉的人,就是用一百个警告也没用,如果是有修养的人,就是没警告牌也不会上树偷果,那不是采摘园。以后公园里要多安排人员,每个老人一个服务人员看管,这样出事才没责任,你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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