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孩子养不起,能不能送人
孩子养不起时,父母不能随意送人,但可通过合法途径送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生父母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可以作为送养人将子女送养,但必须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并履行严格程序:
送养条件:生父母需有特殊困难且无力抚养子女,如因疾病、残疾、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极度困难,无法为子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若仅因经济暂时紧张或不愿抚养,则不符合送养条件。
共同送养原则: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若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可单方送养,但需提供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
收养人条件:收养人需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能力、无医学上不宜收养疾病等条件,且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手续。
禁止违法送养:私自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或收取“营养费”“感谢费”等费用,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合法送养流程:生父母与收养人达成协议后,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送养申请书等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孩子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法律后果:若父母遗弃孩子,情节较轻的,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行政处罚;情节恶劣的,如导致孩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将触犯《刑法》中的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