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让员工自动离职 如何维权
公司不发工资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的维权方法
公司通过拖欠工资手段迫使员工主动离职,此行为涉嫌违法,员工可依法维权,具体步骤如下:
一、收集证据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牌、工作服、同事证人证言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工资拖欠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工资发放记录、与财务或领导的聊天记录(提及工资未发)、催要工资的录音录像等,明确公司欠薪事实。
二、与公司协商
尝试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沟通,明确表达对欠薪及逼迫离职行为的不满,要求公司限期补发工资并说明离职相关事宜,同时保留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三、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果,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将介入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公司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投诉举报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劳动监察部门将调查核实,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五、申请仲裁
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
六、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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