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合同写的违约金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合同中违约金的合法范围需依据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综合判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违约金上限的法定标准
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若超过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调整。例如,若借款本金为10万元,实际损失为2万元,则违约金上限为2万元×30%=6000元,超出部分可能被认定为过高。
动态调整机制
若合同中同时约定逾期利率与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例如,若LPR为3.85%,则四倍上限为15.4%,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二、违约金调整的司法实践
过高违约金的调减
若违约金明显高于实际损失(如超过30%),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综合调整。例如,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借款本金的50%,但实际损失仅为10%,法院可能调减至合理范围。
过低违约金的调增
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法院增加至与损失相当的金额。
三、违约金性质的认定
违约金兼具补偿性与惩罚性,但以补偿性为主。若违约金显著高于实际损失且无合理依据,可能被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进而面临调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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