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公司说没有产检假,这合理吗
公司说没有产检假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这意味着产检假是法定的,是为了保障怀孕女职工的健康和胎儿的正常发育。公司不能将产检时间计为病假、事假、旷工等,也不能克扣因产检而影响的工资。具体来说,怀孕第 1—6 个月,每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 6—7 个月,每个月可享受 1 天假期;怀孕 9 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如果公司拒不执行相关规定,女职工可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向其解释法律条例。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纠正错误行为,并支付因不批准产检假而造成的工资损失等。劳动监察部门也可依法对公司进行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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