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什么不能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什么不能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可谓十分广泛,理论上只要是法律允许,可自由流通的非消耗实体物都可能作为标的物。

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可谓十分广泛,理论上只要是法律允许,可自由流通的非消耗实体物都可能作为标的物。

网友咨询:

什么不能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中闻律师事务所金道浪律师解答:

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如果法律规定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未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前不能成为适格的租赁标的物。

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的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得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可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中闻律师事务所金道浪律师解析:

融资租赁的特征: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金道浪律师简介

金道浪律师,武大法律硕士,执业十余年,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金语法律创始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什么不能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  融资租赁  经济纠纷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什么不能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3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