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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意见要多久提出?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如果想要进行拆迁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拆迁程序的,需要制订书面的拆迁方案,并且需要征求意见,作为被拆迁人有意见的是可以依法进行提出的,然后才可以进行拆迁。

如果想要进行拆迁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拆迁程序的,需要制订书面的拆迁方案,并且需要征求意见,作为被拆迁人有意见的是可以依法进行提出的,然后才可以进行拆迁。

网友咨询:

对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意见要多久提出?

北京市众贺律师事务所贾学峰律师解答:

征收土地公告是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北京市众贺律师事务所贾学峰律师解析: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公告应当张贴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贾学峰律师简介

自2000年开始执业,具有丰富的诉讼执业经验。精通有关房地产各类纠纷案件、继承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及执行困难案件、疑难案件的再审。代理借贷案件的快速查封、冻结财产,协助办理诉讼保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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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对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意见  征地补偿  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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