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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那么,企业的哪些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的哪些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二、怎么申报企业所得税?
(一)季度预缴申报
1、申报期限:
在每个季度(或月度)终了后十五天之内,企业应到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纳税申报手续(纳税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限期的最后一天;在期限内有连续三天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来顺延)。
2、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选择上门申报或网上申报的申报方式。
(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1、申报期限:
实行核定征收或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定申报的内容,在年度终了之日起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天之内或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的所得税,并且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申报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以上就是“企业的哪些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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