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什么特点?监理有什么权利?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09-09 类型:建筑工程 953人阅读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那么,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什么特点?监理有什么权利?

一、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什么特点?

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

2、科学性,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它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它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否则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4、公平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平性。

二、工程监理有什么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7、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8、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以上就是“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什么特点?监理有什么权利?”的相关内容,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你有类似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吗?点击下方我要咨询即可获得多位律师在线解答
我要咨询
10661位律师在线 3分钟极速响应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相关推荐
唐永洪律师15595人查看

在线法律咨询

建筑工程热门文章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建筑工程精选文章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400-618-8116

网址:www.faniuwenda.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