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少年下河救狗溺水身亡,属于见义勇为吗?
6月20日下午,16岁的少年纵身跳河救狗,却意外溺水失联,引发广泛关注。搜救人员和少年家属在现场搜寻了两天两夜,但不幸的消息还是传来。22日下午,少年的遗体被打捞上岸。那么少年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呢?
所谓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少年在听到有人呼救以后跳入河中救狗,主观上是为了避免他人财产受损,为的是保护他人财产安全,符合见义勇为的定义,少年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少年的家人可以根据当地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条例的规定,向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申请见义勇为事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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