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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1日4时45分许,刘开源驾驶鲁Q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206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兰陵县向城镇华凯市场东路段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苗某2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苗某2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事故。

苗某2经住院治疗无效于2021年1月20日死亡,经鉴定,苗某2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刘开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开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辽宁辰远律师事务所吉春侠律师解答:

刘开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侵犯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刘开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减轻处罚。

鉴于其系自首,通过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

吉春侠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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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事故  民事赔偿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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