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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杨先生是某机械厂的一名职工,但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一日,杨先生在工作中被机器绞伤手指,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事后杨先生多次找到工厂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工厂厂长认为杨先生与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杨先生能否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赔偿?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于炜漓律师解答:

杨先生虽然没有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根据杨先生的上班打卡记录以及银行卡资金往来可以确定杨先生与工厂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由于杨先生是在工作中受伤,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于炜漓律师补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会计学学士。长年致力于各类法律、经济事务。擅长办理各类合同纠纷、侵权、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案件,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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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  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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