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应当如何确定被执行人的份额,不损害其他共有人的权益呢?
网友咨询:
我朋友因替朋友担保,法院判他连带责任。法院执行要拍卖他、父、母、妻子和儿子五人为共有权人的房屋一套。按法律规定这拍卖来的所得是如何偿还债务的,父母部分是否可以不作抵债偿还?
北京市京师(苏州)律师事务所张尊峰律师解答:
执行共同共有财产的,按照被执行财产在共同财产中拥有的份额执行,具体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财产的共有权人之间进行协商,以便进行分割,对于协商不成的,被执行财产共有权人可以提起诉讼来明确资产,或由申请执行人代位发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张尊峰律师解析:
如果被执行财产是按份共有的话,将该财产拍卖、变卖所得财产,按照被执行人所享有的份额执行,其他共有人的份额不会被执行。涉及到共同共有的情况,因为在析产之前,共有人之间对该财产并非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而是所有共有人整体享有一个完整所有权,因此需要进行析产,分割共有财产后,才能确定被执行人的份额。
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
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二、依法分割的原则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据本条的规定予以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三、损害赔偿的原则
共有财产关系的客体为一项特定的统一的财产.如图书馆,其功能、作用、价值是确定的。因某些法定的特殊原因,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会使共有财产的功能丧失或者削弱,降低它的价值,有可能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因此本条规定,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张尊峰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十六年,多年在家事纠纷、经济纠纷、公司法务等方面有一定见解,成功办理过多起诉讼、非诉案件,多年秉承诚信服务宗旨,深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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