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想离婚但不想分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想离婚但不想分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夫妻感情基础不在了,想要离婚,但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太多,分割的话会损失一大部分,对于这种想要离婚但是不想分财产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夫妻感情基础不在了,想要离婚,但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太多,分割的话会损失一大部分,对于这种想要离婚但是不想分财产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想离婚但不想分财产怎么办?

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黄天桂律师解答:

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若一方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对方可以据此取得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所有财产。当事人可以选择放弃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一方放弃财产的,同时应当将财产进行公示,即动产应当完成交付,不动产完成变更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黄天桂律师解析: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即是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又是婚姻家庭法规的基本精神,也是婚姻家庭法操作适用的基本准则,贯穿与婚姻家庭法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法为主体内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定。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有:

(一)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二)一夫一妻原则。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三)男女平等原则。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黄天桂律师,拥有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办案风格耐心细致,负责周到,用行动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行业以来,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婚姻家庭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1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