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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100万没收个人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07-20 类型:刑事辩护 422人阅读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未用于家庭使用的,不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是一方犯罪,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

老公原来是干出纳和仓库管理的,现在原公司要告他职务侵占100万,如果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吗?

陕西润亚律师事务所长春律师解答:

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不足的,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但是其配偶的个人财产不受影响。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长春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占有的手段主要有三种:

1、侵吞行为

“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单位财物直接据为己有。

2、窃取型非法占有

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一般来说,以行为人合法管理本单位财物为前提,监守自盗是最典型的一种。

3、骗取型非法占有

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例如购销人员伪造涂改单据冒领财物,出差人员虚报差旅费等。

长春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从事律师工作将近20年,擅长处理债权债务、建筑房地产、交通事故、家事冲突等纠纷,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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