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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新规,7月1日起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适当放宽!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06-30 类型:政策法规 295人阅读

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在原有认定“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办法》完善了“无生活来源”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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