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景区回应骑手路过景区被收费,景区收取过路费的行为有依据吗?
近日,湖南郴州一位骑手路过景区被收160元门票费一事登上了热搜。
景区工作人员以骑手进入的是其景区内部道路为由向骑手收取过路费以保障骑手安全,但是骑手称自己跟随导航的指引走的是县道,景区是没有权利收取过路费的。
根据相关法规,任何缴纳了交通税费的人都可使用县级公路,公路本身除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外,无法成为设卡收费的对象。
所以,如果骑手经过的道路确实是县道,那么景区收费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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