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行政诉讼 >> 民事判决书现多处错字,裁判文书有错字,可裁定更改
近日,记者在一份由平川区法院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书中看到,文本出现多处错别字、金额无单位、合同甲乙方不明等错误。
判决书书记员表示不太了解。
那么,对于裁判文书中的文字错误,怎么处理呢?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为维护人民法院的形象,确保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的准确性、严肃性、权威性,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一经送达,未经依法审理不得任意修改或者变更。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主文中出现个别文字上的技术性差错,不影响实质性结论的,可以通过刑事裁定的方式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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