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特殊正当防卫有什么注意事项,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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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正当防卫有什么注意事项,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黑龙江明鉴律师事务所张峰律师解答:
特殊正当防卫是注意事项:
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如下: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
(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
(4)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限于生命与重大的身体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5)必须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对之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6)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具备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违法行为,而不要求不法侵害者具备有责任性。
(7)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黑龙江明鉴律师事务所张峰律师解析: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间有两点比较值得关注:一是行为人的防卫措施的必要限度,即应当将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的强度进行对比,综合考量不法侵害行为的地点、紧急情况、手段以及暴力程度,确认两个行为之间是否具有“相当性”,并由此判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二是重大的损害结果发生对于正当防卫认定的影响,首先客观上造成加害人重伤、死亡的后果才认定为重大损害,其次重大损害与防卫措施的必要限度仍然紧密联系,若防卫措施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了重大损害的结果,也依然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从2002年起从事法律工作者职业,以维护公平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办理了大量各类案件,受到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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