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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什么证据更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10-24 类型:婚姻家庭 337人阅读

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最大的争议往往是在抚养权上,这时候双方都希望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夺的时候,有符合自己条件的话胜算更大。那么提供什么证据更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

网友咨询:

提供什么证据更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

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程梦瑶律师解答:

1、证明对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

2、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学习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3、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生育的证据。

4、证明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

5、证明十周岁以上孩子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程梦瑶律师解析:

因为女性与孩子的天然亲密关系,使得在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会稍微倾向于她们。因此,男方要尽可能地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尽力去争取孩子抚养权。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一方面不能全身心地照顾好孩子,另一方面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带来影响。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说明女方给予孩子的母爱是很有限的,对孩子不予关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

第七,若已经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你一起生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在你附近区域,孩子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

程梦瑶律师从事律师工作7年,办理过几百件婚姻家庭、经济及刑事案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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