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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请求权是如何规定的,是怎样的?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10月1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因不能就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那么诉讼离婚的请求权是如何规定的,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因不能就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那么诉讼离婚的请求权是如何规定的,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诉讼离婚的请求权是如何规定的,是怎样的?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白玉龙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因不能就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

为充分贯彻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并奉行自由离婚主义,因而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可在存续期间提出离婚诉讼。论其是否有过错,在离婚诉讼的请求权上双方是平等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白玉龙律师解析:

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间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起时间原则上适用于离婚的程序中,但过错方提出离婚的除外。我国新婚姻法在借鉴外国法基础上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确立离婚损害制度的国家,其一般都会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提起的时间规定在中。

依《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来看,如果婚姻当事人没有进入离婚的法律程序,例如配偶一方存在着《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另一方配偶造成损害,但双方均没有提出离婚的,则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无过错方配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配偶一方须提出离婚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依附于离婚程序而存在,或言之,没有离婚的程序就没有离婚损害赔偿的程序。

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则上适用于离婚程序中,但有例外,从《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来看,如果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胜诉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这是婚姻法对无过错方配偶的照顾,体现了法律正义的价值取向。

白玉龙律师,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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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诉讼离婚的请求权是如何规定的  是怎样的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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