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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特征有哪些,实现方式是怎样的?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留置权作为我国一项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的成立与行使在法律规定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限制。那么留置权特征有哪些,实现方式是怎样的?

留置权作为我国一项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的成立与行使在法律规定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限制。那么留置权特征有哪些,实现方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留置权特征有哪些,实现方式是怎样的?

福建厦信律师事务所蔡向阳律师解答:

留置权特征:

1、留置权具有物权性。

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3、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留置权的实现方式:

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

2、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担保法》第八十二条,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福建厦信律师事务所蔡向阳律师解析:

留置权行使方式:

(1)折价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按照市场价格或由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共同委托的估价机构对标的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以双方均认可的价格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由债务人转让给留置权人,从而抵偿留置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2)拍卖

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留置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然后以出卖后的对价让留置权人的债权得以优先受偿。

(3)变卖

按照市场价格将留置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支付留置物的对价,以此价款对留置权人的债权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若为可分物,则可将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留置财产退还债务人,然后折价抵偿债务;而若为不可分物,留置财产被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若有不足的部分,则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蔡向阳律师,从业多年以来,先后处理过大大小小上百件非诉业务、强制执行、诉讼案件,处理过多起大型案件。拆迁纠纷、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公司类、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经验丰富。现为多家中、小型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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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留置权特征有哪些  实现方式是怎样的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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