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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是怎样的?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虽然法律有规定交通事故中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情形,不过由于车主是车辆的车主,因此在交通事故中车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承担着连带责任。那么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是怎样的?

虽然法律有规定交通事故中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情形,不过由于车主是车辆的车主,因此在交通事故中车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承担着连带责任。那么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是怎样的?

内蒙古赤玉律师事务所于鹏飞律师解答: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4)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15)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16)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17)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18)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19)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0)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内蒙古赤玉律师事务所于鹏飞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五)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六)肇事车辆司机未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七)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于鹏飞律师自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代理多起民事和刑事疑难案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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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赔偿全部事故损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是怎样的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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