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定金交了,疫情却来了——2020年,一场新冠肺炎疫情让不少消费者早就定好的旅游计划落空,也让旅游业遭受重创,由此导致旅游合同纠纷数量激增。那么旅游纠纷协商的要求是什么,原则是什么?
网友咨询:
旅游纠纷协商的要求是什么,原则是什么?
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郑亚雄律师解答:
一、旅游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应当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一)地位平等原则。当事人双方必须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二)依法协商原则。当事人双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旅游合同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共同商量。
(三)合理合法原则。当事人双方经过自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应有法律依据,以达到合理合法。
二、旅游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应当强调以下两条要求:
(一)旅游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要依法及时协商,并要有互谅互让、实事求是的协商精神,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旅游纠纷。
(二)旅游纠纷发生后,责任方当事人更应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取得对方谅解。
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郑亚雄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郑亚雄律师补充:
为保护旅游者利益,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应该代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承保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国内旅游、出境旅游,旅游意外保险期限是旅游者在约定的时间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据此,旅游者受到意外伤害的活动不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项目以内,但该项活动仍在整个旅游行程期间的,旅游意外保险的效力应及于该项活动。在此期间旅游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可依旅游保险合同取得赔偿。
郑亚雄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三十三年,专职律师工作十五年,期间受聘为三级律师。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PPP库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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