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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能够收回农村宅基地,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09-10 类型:征地拆迁 633人阅读

一直以来宅基地都是农村的大问题。如果某一天听说宅基地要被收回或者不能继承,很多人都会跳脚的。国家规定,只要是农村集体的人在满足条件后都能申请宅基地,那么哪些情况下能够收回农村宅基地,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能够收回农村宅基地,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摩文律师事务所金洪涛律师解答:

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情形有:

1、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

2、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

3、房屋所有人去世、没有继承人的;

4、城镇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

5、农村发展需要、被政府征用的土地;

6、一户多宅,宅基地乱建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北京市摩文律师事务所金洪涛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金洪涛律师,河北石家庄人,退役军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摩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国律师协会会员。2017年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评比百名优秀法官、优秀检察官的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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