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制度是基本完善的,但也能发现具体运作过程中出现许多矛盾的案例,这些矛盾案例的出现与法律适用技术和水平的欠缺是有关联的,那么驰名商标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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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潘祖军律师解答:
驰名商标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驰名商标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在国际上无统一规定。
(二)驰名商标认定方式、认定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
(三)国际保护范围不明确。
(四)商标权争端解决机制不公平,不利于保护发展中国家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专门的驰名商标权争端解决机制。
《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潘祖军律师解析:
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制度是商标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新商标法相关规定来看,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 就是对知名品牌的保护。主要目的是为了制止他人对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摹仿和翻译,避免造成市场混淆或损害驰名商标持有人利益。主要保护措施是不予注册和禁 止使用。
商标、品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品牌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地 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商标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竞争规律,通过全面作好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各项工作,积极支 持品牌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打击市场上各种剽窃、损害驰名商标商誉行为,是支持推动品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正确认识并处理好该问 题的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推动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裁判和社会参与的驰名商标保护机制,努力为品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潘祖军律师,系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十年律师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离婚继承、知识产权等,有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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