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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7月1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死亡的情况屡屡发生,有一部分工人在矿下工作,结果因为倒塌而被活埋在里面。劳动者因工伤而死亡,其家属能够争取到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网友咨询: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朱杰律师解答: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如下: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2、工伤认定申请表;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6、工作考勤记录卡;7、企业营业执照;8、事故调查报告。《工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死亡的情况屡屡发生,有一部分工人在矿下工作,结果因为倒塌而被活埋在里面。劳动者因工伤而死亡,其家属能够争取到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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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

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朱杰律师解答:

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6、工作考勤记录卡;

7、企业营业执照;

8、事故调查报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朱杰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朱杰律师,从事律师之前已经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对合同,人身损害及财产方面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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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是什么  劳动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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