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法律援助的援助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在法律上遇到一些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这时候我们一般会申请法律援助。那么法律援助的援助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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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援助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沈超律师解答:
公民因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的下列九类事项,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七)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九)其他由国家和省确定的事项。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沈超律师解析: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
申请人应向以下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三)民事诉讼代理;(四)行政诉讼代理;(五)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六)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沈超律师,现执业于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擅长于公司业务、合同法、房地产法、税法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兼攻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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