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

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5月3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网友咨询: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答: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答: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析:

办理公证要注意的事项:

1.公证时一定要本人到场的,否则就不予公证。本人不能到场的,需要委托给他人,并需要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2.无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实施委托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必须经过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4.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经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在房产办理上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和麻烦,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段闪闪律师,恪尽职责,臻于至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直在路上!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  是什么  房产纠纷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4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