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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违法销售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04-07 类型:房产纠纷 1293人阅读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那么,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违法销售吗?

网友咨询: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

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刘培辰律师解答: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是不可以销售的。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违规销售,可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一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刘培辰律师解析: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45条规定,商品房 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6) 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

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销售商品房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以较高分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担任多家企业单位长年法律顾问,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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