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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时,可以获得交强险赔偿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03-06 类型:损害赔偿 1618人阅读

买车要缴交强险,这是法律明文要求的,而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那么,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时,可以获得交强险赔偿吗?

网友咨询: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时可以获得交强险赔偿吗?

北京东燕律师事务所史建芳律师解答:

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时不可以获得交强险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

这里面明确说明了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时是不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史建芳律师解析: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史建芳律师为北京东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03年毕业于南开大学,2005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基础和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现担任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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