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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如何支付工资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02-17 类型:疫情相关 2801人阅读

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2月2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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