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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应何时发放给被征收人,能分期支付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01-19 类型:征地拆迁 1262人阅读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征地补偿款应何时发放给被征收,能分期支付吗?

网友咨询:征地补偿是否能分期支付?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奇兵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征收补偿款什么时候能分配到农民手中,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

农民征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一次性支付,或者是分期支付等,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直接发放给农民。

《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王奇兵律师解析: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一般正常的情况下,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是是按照先补款再征地的形式进行的,其补款时间是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或者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给出的时间进行发放,如果双方对补偿款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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