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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能否参加遗产分割,有什么法律依据?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1月18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那么,第三者能否参加遗产分割,有什么法律依据?网友咨询:遗产分割时小三能参与吗?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答:小三不能法定分割但能遗嘱分割。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小三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因此无权参与死者的财产分割,但是小三想要分割遗产,也不是不可能。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遗嘱自由,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且法律明确指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

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那么,第三者能否参加遗产分割,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遗产分割时小三能参与吗?

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答:

小三不能法定分割但能遗嘱分割。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小三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因此无权参与死者的财产分割,但是小三想要分割遗产,也不是不可能。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遗嘱自由,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且法律明确指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小三继承到他的合法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陶玉松律师解析:

遗产分割必须贯彻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对被继承人生前以合法有效遗嘱处分的遗产,则必须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遗产。被继承人设立有遗嘱的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或者遗嘱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以及对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则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遗产。

分割遗产时必须注意: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小三插足别人的婚姻家庭,属于不道德的行为,没有资格获得遗产的继承权。婚外同居是违背了公序良俗,但是馈赠并没有侵犯社会公益,只是触犯了其配偶的利益。而且《中国立法法》规定了"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婚外同居会不会导致遗嘱继承无效,应按照特别法《继承法》的规定保障遗嘱人的遗嘱自由,而不是让我们的传统道德理念来左右。

在《继承法》中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相同的遗产继承权。小三的儿女享有跟原配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法律不能以保护传统家庭的名义将婚外同居对象及子女排除在遗嘱之外,侵害了部分人的合法权益,这不能体现法律的平等性。

陶玉松律师系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二十多年,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实的理论功底,擅长办理疑难复杂的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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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第三者能否参加遗产分割  有什么法律依据  第三者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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