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是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合同变更不仅在实践中司空见惯,也是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那么,合同主体变更要不要重新签订合同,关于合同变更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后合同要不要重新签订?
辽宁越佳律师事务所杨玉梅律师解答:
主体变更是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此条可见变更在合同法中的重要地位。合同变更有依法律行为变更、依裁判变更以及依法律规定变更三种方式。
杨玉梅律师解析:
合同的变更属于法律关系的变更,遵循法律关系变更的一般规则,即合同的变更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包括法律行为以及法律事件。在合同变更中,法律行为包括双方法律行为以及单方法律行为,而法律事件则包括依裁判变更和依法律规定变更。
1.依法律行为变更
(1)依双方法律行为变更
合同变更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当然地可以依双方法律行为发生,即《合同法》第五章规定的协议变更。
(2)依单方法律行为变更
一般而言,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依裁判变更
依裁判变更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来对合同进行变更,但最终是否变更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决定。
3.依法律规定变更
此处的依法律规定变更与上述当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变更不同,而是指当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合同无需当事人请求而当然地发生变更的效力。例如,当事人无免责事由而不履行债务时,原债务变更为损害赔偿债务,此时的变更之所以属于合同变更的内容,是基于债的同一性理论,具体而言,“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为本来之债权的扩张(迟延赔偿之场合)或者内容的变更(填补赔偿之场合),与本来的债权具有同一性” 在维持债的同一性的前提下,原来债的内容发生的变化当然属于合同变更,即依法律规定的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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