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妞网友咨询:
四川村民因不满水库污染问题给当地政府送“不作为”锦旗,其中一村民以“非法游行示威罪”被刑事拘留。送批评锦旗到底违不违法?公安局对村民进行刑事拘留是不是涉嫌滥用职权?
耿军律师:
关于这个问题,最近炒作的也是非常凶的,我个人认为公安局对村民进行刑事拘留,肯定是涉嫌滥用职权的,因为村民送了不作为锦旗,是因为对于这个内容不爽,所以进行了拘留,如果村民敲锣打鼓送的是表扬的锦旗,比如说,表扬为民除害什么的,我相信公安局不可能会进行拘留。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安局对村民进行刑事拘留是涉嫌了滥用职权的行为的, 是应该惩处的,另外这个罪名,非法游行示威罪是什么罪名,几个村民是够不成此罪的,对于职权的处罚的出发点就是出于这个滥用职权的行为,所以,应该严惩不贷,彰显法律的公平。
孙静律师:
我国法律中,公民是享有监督权的,可以依法监督执法情况,对于村民送这个不作为的锦旗,是对公民对于政府行为的监督,是对政府行为否定性的评价。我认为不是违法。是符合宪法赋予的权利的。在本案中,是应该注意送锦旗的过程中,有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是否构成了游行,如果该行为没有经过批准,而且对于社会构成了一定的危害, 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 是有可能构成此罪的。
王翠平律师:
我认为村民送锦旗的这个行为是不构成违法的,公安局不能就此事进行进行刑事拘留,这样确实是滥用职权。村民送批评锦旗是属于一种诉求,对于政府的一种否定性的评价,不应因此获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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