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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诈骗罪被判多少年,外汇诈骗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9-10-16 类型:刑事辩护 813人阅读

诈骗金额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比较严重的就属外汇诈骗了。由于现在的科技非常发达,所以诈骗者的手法也是非常高超的,经常是成功骗过国家机关的法眼,但是违法行为最终都会被揭开,所以不要有侥幸的心理。那么,外汇诈骗罪被判多少年,外汇诈骗的方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金融外汇诈骗四百万要判多少年,可以不用判刑吗?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乐治用律师解答:

外汇诈骗判刑:

1、诈骗的金额较大,这里指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金额,刑法上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和管制;

2、诈骗的金额巨大并且有其他严重的情节,这里巨大指三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金额,刑法上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的金额特别巨大并且有其他严重的情节,这里的特别巨大指50万元以上的金额,刑法上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严重者有可能会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外汇诈骗的方式:

1、诈骗人自己伪造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

2、多次使用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

3、用其他方式伪造诈证明。

乐治用律师解析:

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售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1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民商案件以及非诉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多次依法最大限度让被告人得到减轻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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