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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注意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9-10-09 类型:交通事故 471人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和非道路交通事故是不同的,最主要的区别是他们发生的位置是不同的,非道路交通事故时发生在不属于道路的地方,那么,什么是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非道路交通事故包含哪些范围,如何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

重庆淼海律师事务所袁晓波律师解答:

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认为的交通事故是有较大区别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发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乡间、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

一般有以下地方: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

(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如下:

1、应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

2、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种处罚;

4、损害赔偿调解应以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为原则。

袁晓波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在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各方当事人仍然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其损害赔偿的标准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标准,但不能适用两次调解达不成协议而终结的法定程序。至于调解是否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公安交警部门均不再进行调解和受理,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种处罚,不能适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否则,将可能引起行政诉讼。 

如果需对当事人的某些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比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违章行为单独处罚。 

如果需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依照《刑法》第134条、135条、233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亦不能适用《刑法》第133条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 

2006年执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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