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委托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什么时候委托合同会终止?
合同在签订后,由于一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最后导致合同的终止,都是很正常的,而这对于合同之一的委托合同也不能例外。那么,委托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什么时候委托合同会终止?
网友咨询:在什么情形下委托合同能终止,终止了有什么法律后果?
云南云滇律师事务所梁蕊律师解答: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能终止的情形: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委托事务完成。
(3)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梁蕊律师解析: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本条是指因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继续在享有委托合同的权利范围内履行义务,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时,委托合同已失去实际存在的意义而自然终止。该条对产生这种原因而终止的委托合同的范围作了限制性规定;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委托人: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 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中共党员、法学学士、云南云滇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以来代理多起民事案件,包括人损案件、劳动、合同纠纷等,实务能力强,对毒品犯罪和金融犯罪有独到的辩护方案。以负责、严谨的办事态度赢得广大委托人的一致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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