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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怎么办,算不算工伤?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9-09-03 类型:劳动工伤 665人阅读

快到毕业季了,这就意味许多大学生需要面临就业,但是出入职场大学生只是以实习生的名义进入,还不能算为正式员工,那么,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怎么办,算不算工伤?

网友咨询:在同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期间发生事故能算是工伤进行补偿吗?

山东齐法律师事务所胡雪蕾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赔偿请求。其中,“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劳动者又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能力、能独立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并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的自然人。按这个标准,受伤的当事人的身份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所以,其在实习期间因工作造成的 人身伤害 ,无法认定为工伤。

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实习期间,由公司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受伤的学生应该向公司主张赔偿。

胡雪蕾律师解析: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报酬”是指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之处,主要是与任职、受雇没有关系。

实习协议的签订要注意:

1、实习期间签订的实习合同一般认为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2、劳务合同归《合同法》、《民法通则》调整,而劳动合同才归《劳动法》、《劳动合同》调整。

3、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关系,而非具有不平等性的劳动关系;

4、如果违约的话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非劳动法上的责任。

5、还有如果要走人的话,协商一致当然没有问题。如果单位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话,实习生还是需要承担的,具体根据合同内容而定。

6、因为不受劳动法调整,实习津贴可以双方协商,不需遵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习生解除协议,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也较为认可这一规定的精神,原因在于,在校大学生利用业务时 间参与实习,但其参加社会劳动不需缴纳社会保险,不纳人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救济,且其仍然需要服从学校对其学业、考勤等方面的要求,故在这种情形下,在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法学硕士,拥有深厚法学功底,专注于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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